GB T 16928-1997 包装材料试验方法 透湿率

2024-05-0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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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包装材料透湿率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纸、塑料及复合包装材料的透湿率试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IS0 2528:1974薄膜材料透 湿度的测定

HG 10-2744.2- 1984无水氯 化钙

注: ISO 25281974可在中国标准信息所查谢译文。

3定义和原理

3.1定义

透湿率

指试验材料保持在恒定的温度下,将其一面暴露在高相对湿度条件时,在规定时间内透过单位面积试验材料的水气质量,以g/(m2.24 h)表示。

3.2试验 原理

在规定的温度、相对湿度条件下,包装材料试样两侧保持一定的水气压差,测量透过试样的水气量,计量每平方米试验材料,在标准大气压下.24 h透过水气的质量。

4试验仪器和试剂

4.1恒温恒湿 箱:温度精度士0.5'C ;相对湿度精度士2%;风速(0.5~2.5)m/s.其门关闭后15 min内应达到规定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条件。

4.2分析天平: 能精确到0.5 mg。

4.3干燥剂:粒度为0.60mm~2.36mm的无水氯化钙,必须是符合HG10-2744.2标准、未使用过

的、新的无水氯化钙。

4.4用于方法 A的专用设备:符合ISO 2528标准的规定。

4.5用于方法B的专用设备和器材

4.5.1热封设 备:能控制温度、压力和保持时间。

4.5.2装干燥剂用的材料:透湿性大、 可热封,如茶叶袋或装干燥剂用的纸袋或无纺布材料(以下简称制袋材料)。

5试样

5.1除非另有规定,试样应任意抽取,并有足够的数量代表产品的性能。

5.1.1方法A每个试样应为一块被测包装材料,尺寸应满足4.4条设备使用要求。每- -种试验环境的试样数量不少于3个。若试样的两面材质不同,试样数量不少于6个。试样应符合ISO2528标准的规定。

5.1.2方法 B每个试样应为200 mmX 300 mm的一块被测材料,每- - 种环境的试样数量不少于4个,沿材料的纵、横向各取2个。

6试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条件应根据包装材料的实际使用要求,选择-组或多组 下列条件:

a)温度(38士1)C ,相对湿度(92士3)%;

b)温度(23士1)C●相对湿度(49士3)%;

c)温度(4. 5士1)C ,相对湿度(80士3)%;

d)温度(- 18士1)C ,相对湿度(95士3)%;

仲裁试验时,温度偏差为士0.5C;相对湿度偏差土2%。

7试验程序

7.1方法A是将试验材料密封在装有干燥剂的试验杯口部。适用于-般的包装材料,包括可热封的材料和密封胶带的试验。对透湿度小于1 g/(m2●d)的或厚度大于3 mm的材料,建议不要使用此方法。

7.2方法B是将试验材料制成袋子,主要用于可制成袋子、其透湿度较小的可热封材料的试验。

7.3方法A和B均可用于包装材料的研制、生产和检验。也适用于经过折叠、老化或其他环境处理后的包装材料试验。

7.4 方法A

7.4.1将干燥剂均匀放在透湿杯内,干燥剂与试样间的空腺不小于3mm.将试样密封在透湿杯的口部,使水气不能在试样边缘或通过试样边缘渗入,具体操作步骤按Iso 2528进行。

7.4.2将封有试样的透湿杯(以下简称透湿杯)放在分析天平上称量。再将其放入恒温恒湿箱内,使试样与试验环境自由接触。

7.4.3根据材料的透湿性,选择合适的时间间隔对透湿杯连续称量,将重量变化与时间关系作成图表。

进行的称量最好在试验环境中进行,否则称量时间应不超过30s。在称量操作过程中,如果透湿杯重量不能保持恒定,则应将其放在--一个能保持试验环境不吸湿的容器中称量。如果此条件不能实现,可将透湿杯从恒温恒湿箱中取出后,放入(23士2)C环境的干燥器中平衡30 min后进行称量,继续试验,直至达到稳定的增重,即作成图表时三个连续的数据位于一条直线上。

7.5 方法B

7.5.1试样制 备

将试样对折成150mmX200mm,在两条短边和-条长边上用符合试样的热封条件封合。封合宽度(65士0.5)mm ,保证试样内部宽度应为(135士2) mm。

7.5.2干燥剂袋的 制备切取长270 mm.宽90 mm、符合4. 5.2要求的制袋材料,将其对折成长135 mm.宽90 mm,将两条长边热封合,封合宽度不超过6 mm,制成干燥剂袋。每组试样不少于3个袋。

7.5.3在每个干燥剂袋中装入 至少50 g干燥剂,再将第三边封合。

7.5.4将封 合好的干燥剂袋装入试样袋,并将袋口封合,使封合内侧距袋子外边不大于9. 0 mm.

7.5.5将试样放入暴露环境中 ,平衡时间见表1.

7.5.6除非另有规定,在经过表1规定的平衡时间后,将袋子从恒温恒湿箱中取出,立即在试样短边的一端切去10 mm窄条,打开试样袋。将干燥剂袋I从袋中取出,换入已称量并装有新干燥剂的袋1 ,按7.2.4将袋子重新封口后立即放入恒温恒湿箱内,并记录放入的时间,此为试验开始时间。除非另有规定,到了表1规定的暴露时间时,应立即将千燥剂袋1从试样袋中取出,放入不透湿的已知重量的容器中称量。可先用平整、无孔洞、无皱折、厚度为0. 05 ~0. 10 mm的聚乙烯薄膜制成大于干燥剂袋的尺寸,预称量,精确至0.5 mg,放入干燥器内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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