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子式万能试验机的主参数系列,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包装。本文件适用于金属材料力学性能试验用电子式万能试验机(以下简称“试验机")的设计、制造和检验。非金属材料力学性能试验用电子式万能试验机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参照执行。
5.3.2拉伸试验夹持装置
5.3.2.1在施加力的过程中,拉伸试验的试样夹持装置在任意位置,其下夹头和试样钳口的中心线应与试验机的加力轴线同轴,其同轴度应符合:
-对于最大容量不大于5 kN的试验机,不超过$2 mm/500 mm;-对于最大容量大于5 kN的试验机,按表4的规定。
ETT-C万能材料试验机
5.3.2.2夹头应保证夹持可靠,夹持部分(与试样接触部分)应均匀地夹紧试样,并应能对试样施加试验机的最大力。在加力状态下或试验过程中,试样与夹头不应产生相对滑移。
5.3.2.3在卸除力或拉断试验后﹐钳口各部位应无损伤。
5.3.2.4 钳口应具有互换性。
5.3.3 压缩试验装置
5.3.3.1 上、下压板的中心线应与机架的中心线重合。压板的球面支承应活动自如,与压板配合良好。
5.3.3.2压板的工作表面应光滑、平整。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0.80 um。
5.3.3.3 压板的洛氏硬度不应低于55 HRC。
5.3.3.4下压板的工作面上应清晰地刻有试样定位用的不同直径的同心圆刻线或互成90°的刻线,刻线的深度和宽度以便于观察且不影响试验结果为宜。
5.3.4弯曲试验装置
5.3.4.1︰弯曲压头与两个弯曲支座之间应平行,弯曲压头和两个支承的洛氏硬度均不应低于50 HRC。
5.3.4.2两个弯曲支座的高度应一致,并且弯曲支座间距应可调整。
5.3.4.3弯曲试验装置上标尺的零位线应与加力轴线重合。
5.3.5 移动横梁
5.3.5.1移动横梁的水平度应在0.2/1 000以内。移动横梁在工作行程内移动应平稳。
5.3.5.2移动横梁的移动速度宜在0.005 mm/min~1 000 mm/min范围以内。在零试验力条件下﹐横梁移动速度与设定速度标称值相对误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5.3.5.3横梁移动速度与允许施加的力应符合:
a)对于最大容量不大于5kN的试验机,无论横梁在任何移动速度下﹐试验机均能施加最大力;
b)b)对于最大容量大于5 kN的试验机:
1)移动速度不大于50 mm/min 时,能施加试验机的最大力;
2)移动速度大于50 mm/min时,能施加的试验力不小于试验机最大力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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