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胶片式矫治器是在口腔正畸治疗过程中,矫治器生产企业根据临床机构确认的矫治方案和患者的口腔模型,在模型上进行牙位及咬合重建,选择适用于矫治的热塑性高分子材料和生产工艺制成的符合临床设计要求可自行摘戴的一序列无托槽结构的正畸矫治装置。
持续夹持力试验方法
A. 1原理
采用带压力的夹具对矫治器试样施加一定的压力,检测矫治器的夹持力是否达到要求。将矫治器试样水平放置,悬空。分别在矫治器试样选定2个位置,在后牙区和前牙区,从选定位置的唇颊侧和舌腭侧用夹具夹住矫治器试样。夹具的压力使矫治器试样的两侧边缘产生1.0mm土0.2mm距离的内凹形变。夹具对矫治器试样施加压力的时间为10天。矫治器试样在施加压力的10天内,2个位置没有出现与夹具脱落或掉落的情况,采用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对施加在矫治器试样两侧边缘,使其产生1.0mm士0.2mm距离形变的力进行测量,如果力大于1.9CN,则证明矫治器的连续10天内的夹持力不小于1.9CN。
A.2 仪器
A.2.1 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和夹具
检测仪器:电子拉力试验机
A.2.2 通用型游标卡尺
A.3 试样
取3个矫治器放入(37士1)℃的蒸馏水中完全浸没(24士2)h,然后取出备用。
A.4 步骤
A.4.1 在常温范围内([℃~3Г℃),将试样选定的2个位置,分别位于后牙区和前牙区。从选定位置的唇颊侧和舌腭侧用压头夹住试样使试样悬空,矫治器受力点两侧的距离被压缩了1.0mm土0.2m。
A.4.2对矫治器试样施加压力的周期为10d土[h。并在周期内观察试样与夹具之间是否有脱落或掉落情
况。
A.4.3 10d士[h后用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测量3个隐形矫治器受力点处的压力值F(10天后的夹持力)。
A.4.4 合格判定
若压力值F大于1.9CN,且试样与夹具之间没有一处出现脱落或掉落,则合格。若压力值F大于1.9CN,且试样与夹具之间有一处出现脱落或掉落,则必须重新制备3个试样再次试验。
若压力值F小于1.9CN,或试样与夹具之间有一处以上出现脱落或掉落,则不合格。
A.4.5 结果
记录所评价的试样数量、所测试样的压力值、夹具加力的位置以及试样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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